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情形的,可以在深圳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户籍
未婚已生育
收养子女的育龄妇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
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
长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办理材料
婚姻证明
原件+复印件
1.结婚证;
2.离异的
离婚史的,
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丧偶的:
提供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
全家户口本
照片
领证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怀孕证明
已怀孕的提供怀孕证明(含母子保健手册)。
委托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将材料及登记表交社区工作站。
2审核申请
1、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与省系统信息一致的:
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时非深户女方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
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
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与省系统信息一致的:
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网上办理:
1.进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z.gov.cn/bmfw/jsgh/yhzjbl/index.html,在便民服务一栏,选择生育服务,选择证件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进入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业务,点击立刻办理。
3.人脸识别登录个人账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选项。
4.填写表单。
5.上传附件。
6.阅读承诺书
7.提交确认。
8.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