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满足其一)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温馨提示:
1.广东省外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省首次参保时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需同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在深圳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回待遇领取地。
2.参保人如在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全额退回个人。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2024年1月1日起,深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523元每月
2.缴费比例:
个人全额缴费比例是20%,进入个人账户也是8%
3.缴费金额下限
3523x20%=704.6元/月
参保缴费年限
15年是到达退休年纪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
参保申报时间规定
每月20日前(含20日)申报的视为当月申报
20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申报
参保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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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指引
先进行参保登记,再逐月进行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前不要忘了办理金融社保卡
一、线上办理
第一步:进入申请入口—点击【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
第二步:确认好个人相关信息
第三步: 新增单位信息(选择类型为“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不新增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缴费信息,养老和医保只需填写一个数字,填写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
二、线下办理
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申请人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或至各辖区公安分局打印)
(5)本人在我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提供。已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需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款账户)。
相关问答
1.非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2.如何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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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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