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房源汇总(持续更新)

2021-01-06编辑:hann

认租审核

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咨询建议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排名查询

(三)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家庭排名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http://zjj.sz.gov.cn/bsfw/zdyw_1/zfbz/jgcx/。

认租注意事项

(四)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

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认租选定注意事项

(七)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公租房房源建设规划最新消息:

2020.11.04更新:深圳2020年第三季度开工及筹集安居工程项目23个,共计18430套。

编辑:h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