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买房提取条件将调整

2020-12-01编辑:小城
【导语】:11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1月30日,深圳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积金业务管理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

其中关于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出:深圳缴存职工在广东省内或职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方可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购买其他范围住房的将暂停受理。

也就是说调整后,只有以下情况才可提取深圳公积金买房:

1、在深圳买房

2、在广东省内买房

3、在本人/配偶的户籍地买房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未正式实施!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市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huang@gjj.sz.gov.cn。


其实,除了用来买房,深圳公积金的用处是很多的,租房、装修、生活保障待遇都能用上。

深圳公积金可提取用于:

1、购买新房、二手房、保障性住房

2、租房

3、装修等住房消费

4、偿还房贷

5、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大家熟知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也不难:

在深圳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编辑: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