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纯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2020-12-23编辑:Renee
【导语】:2020年6月29日起,《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申请,9月30日截止。2020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名。2021年积分入户尚待通知。那么积分入户如何申请呢?具体办理流程看正文!

申请须知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

名额规定

2020年规定积分排名前10000名的市民,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2020年分数线

2020年深圳纯积分入户分数线为296分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1、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2、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积分入户分值表

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和途径

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

2021深圳纯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证明材料

(1)未婚的,免提供

(2)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3)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申请人个人信用查询报告

5、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备注:

1、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2、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申请人页

3、集体户口簿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申请人页

4、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

5、身份证应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两面

6、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申请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编辑: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