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毕业2年内的
(1)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2、在深圳从事以下工作之一:
(1)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2)从事餐饮服务;
(3)从事社区保洁、保绿;
(4)从事社区来料加工、衣件修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从事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非员工制)
从事以上工作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含20小时);
连续在个人窗口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
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深圳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三分之二。在开始享受新就业援助补贴政策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退休,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银行账户
5.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6.公安部门或者住建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灵活就业补贴申请。
(二)受理。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三)审查。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
(四)决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支付流程。公示有异议的,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办结(当场)。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六)送达。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汇总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网上申请方式请戳: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