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2021-01-08编辑:Renee
【导语】:有的小伙伴想知道申请深圳的人才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城事攻略得到的解答是:申请安居房需要同时符合户籍、社保、住房、补贴、年龄条件,具体的条例看正文解析。

申请安居房需要同时符合户籍、社保、住房、补贴、年龄条件,具体的条件如下:

户籍条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年龄条件

单身

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

家庭

对主申请人没有年龄要求,但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社保条件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需参加深圳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住房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未在深圳市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补贴条件

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注: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入户后申请的租房补贴不计算在内,但是申请租房补贴之后,请不要马上申请安居房

人才房配租方式

人才住房分配包括面向个人配租配售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面向个人配租配售的,由人才以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名义提出申请;面向用人单位配租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个人申请人才住房,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年满18周岁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身份申请人才住房。个人申请人才住房,申请人为单身的,租赁人才住房的应当年满18周岁,购买人才住房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下列人员可以列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父母;

2、配偶父母;

3、年满18周岁的子女(仅限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用人单位申请人才住房的,申请主体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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