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3.职工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住房贷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配偶身份证件
6.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还款明细
7.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8.居民户口簿
9.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还贷提取(一次性)”/“发起预约-签订委托还贷提取协议”/“发起预约-提前还贷提取”/“发起预约-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发起预约-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4401003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银行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还贷提取(一次性)”/“发起预约-签订委托还贷提取协议”/“发起预约-提前还贷提取”/“发起预约-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发起预约-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