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时间节点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5月28日至6月2日)
电脑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手机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适龄少年的身份证号进入,填报学校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完成网上预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向现就读的学校或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协助。
(二)学位申请(5月29日至6月4日)
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在学校审核无误后,将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存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由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21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学校与家长各留存一份。经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6月5日至6月29日)
入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
(四)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30日至7月3日)
家长可于6月30日起,在预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验核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7月2日至7月3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
(五)查询录取结果(7月28日)
家长可于7月28日开始,在预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志愿学校录取结果,或到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六)新生注册、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公办学校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家长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提供的学校咨询电话了解或直接到录取学校公示栏查看新生注册安排。
申请方法
(一)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二)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点击下载>>龙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一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2021年龙岗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地址
(三)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预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适龄少年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为完成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学位申请。家长到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检查所填报信息无误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特殊住房类别(包括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等)的住房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
(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②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少年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
4.独生子女加分。
①需独生子女加分的,应于网上预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确认。②计生信息通过卫健部门信息系统进行验核,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少年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的。
申请材料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1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少年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1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1年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福安校区、龙飞校区)实行一体化招生,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校区中选择某一校区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区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校区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其它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特殊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初一学位。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方式。咨询电话:0755-89551901;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通过统一正规的报名途径申请学位。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2022年申请初一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的,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至少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