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光明区人才房申请条件(面向企事业单位)

2021-06-01编辑:Renee
【导语】:《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的通告》已经发布,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以在5月29日-6月5日内认租...

申请条件(同时符合)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

2.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申请人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的情形不受上述1、2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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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