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点击正文查看深圳大鹏新区2021面向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等信息...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大鹏新区户籍。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保障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3.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低收入居民(包括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2021年6月11日前(含当日)已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廉租保障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含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由产权登记部门提供);
3.《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5.申请人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材料);
6.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受理回执(如有);
以上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请申请人据实、完整填写相关申请表内容,并按要求申报。
咨询信息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324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