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光明区学位类型及积分入学表一览

2021-06-16编辑:Zing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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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光明区学位类型及积分表


2021年深圳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一览表

学位类型
基础积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备注

第一类:

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90分

1.入户时长加分:

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居住时长加分:

按申请人家庭在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拥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80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70分

第四类:

非学区内光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60分

第五类:

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50分1.入户时长加分:

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 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第六类:

深圳市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40分

第七类: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30分1.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2.社保加分:

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至2021年3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3.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

4.双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第八类: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20分

注意: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


编辑:Zing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