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
申报条件及类别
(一)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
(二)用人单位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总部企业、高端服务业、绿色产业的企业或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利代理机构、重点引进企业及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工业企业、福田区商业企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外贸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文化、旅游、体育、建筑装饰设计、时尚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为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企业(机构)、上市企业及完成上市辅导企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金融及上市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私募基金管理人、经区政府认可重点支持的其他企业(机构)的主管部门。
申请所需材料详见《认定标准》。》》点击此处下载
申报入口
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网址:https://qfzx.szft.gov.cn/)
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进行申报,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审核流程
1.福田区企服中心按规定受理申报用人单位的申请后,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各行业部门的申请受理量及产业发展影响力等因素,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行业房源配额。
2.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用人单位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
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