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受疫情影响,部分出国(境)驾驶人的驾驶证临期却无法及时办理换证。新措“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大家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和便利。
新措·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
(一)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二)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具体如何实施?
(一)便利延期换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二)提供救济措施
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应当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适用范围
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办理业务时应当核查该驾驶人出国(境)记录。
办理时限
驾驶人在2021年6月1日以后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首次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驾驶人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6月1日开始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恢复范围
对符合救济措施条件的,按规定恢复驾驶资格。
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的,直接予以恢复;
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办事材料
车辆管理所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核查申请人出入国(境)信息,确认符合恢复驾驶资格的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