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2023

2022-12-07编辑:蓝莓
【导语】:2023年度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详情可查看正文。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填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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