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回乡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2、双方都为港澳居民的夫妇在内地所生的子女需回港澳定居的;
3、内地居民已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回内地注销户籍后赴港澳的;
窗口预约入口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需本人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申请。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出入境】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事窗口预约入口
温馨提示
1、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出生证(或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文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监护人非户籍地申请的,应提交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和复印件。
3、监护人不为父母的,还应提交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预约流程
1、进入预约入口——选择【出入境业务】
2、下拉页面找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选择预约时间——点击【下一步】
选择时间段(呈现蓝色的表明可预约,确定后点击即可)——选择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到时候,申请人只需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5号统建楼四栋二楼(原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第二办证大厅)办理即可。
申请资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点此下载)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相片检测回执》及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彩色照片;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出入境】获取线上拍照入口(提供回执)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港澳居民出入境证件在内地遗失、损毁或失效的:
(1)能够证明其为港澳居民身份的有关证件(如港澳特区护照、港澳身份证等),无任何有效证件的港澳居民需要港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确认书原件或传真件;
(2)证件遗失、损毁或失效的情况说明;
2、港澳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
(1)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复印件;
(3)香港入境事务处为小孩出具的可进入香港的许可;
4、港澳居民注销户口的:
(1)《户口注销证明》;
(2)《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5号统建楼四栋二楼(原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第二办证大厅)
收费标准
三个月一次出境15元人民币
办结时限
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咨询热线
0755-12367
温馨提示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香港】获取香港入境深圳、来港易、回港易通关指南
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澳门】获取深圳与澳门通关指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