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园儿童,可申请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1.入读: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
2.年龄:3—6 周岁,即 2017年 9 月 1 日—2020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
3.户籍:深圳户籍儿童、台湾籍儿童、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港澳台籍儿童。
申请条件
(一)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台湾籍儿童参照深圳户籍儿童。
(二)大陆地区非深户籍、港澳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深圳户籍;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3.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4.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政府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5.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我市驻军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
(提示:符合前面1、2、3项条件之一,无需提供4、5项材料)
申请时间
2023 年10 月11日00:00—10月20日24:00
申请材料
(一)上学年已成功申领补贴的在园儿童
用家长账号或者在园儿童账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必须登录提交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二)首次申请或上学年申请但未通过的在园儿童
1. 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
以家长的身份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注意:已经注册过账号的直接登录)
2. 台湾籍儿童
(1)在 9 月 25日 17:00 时之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交在园儿童的通行证或台胞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以家长的身份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3. 港澳籍儿童(往年申请成功的孩子无需理会)
(1)在 9 月25日 17:00 时之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A. 在园儿童的通行证;
B. 在园儿童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其中之一;
C.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的,需提交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交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2)以家长的身份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4.高层次人才或我市驻军的现役军人子女
(1)在 9 月 25日 17:00 时之前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A. 在园儿童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其中之一;
B. 我市政府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或证在我市驻军的现役军人明材料(收原件)。
(2)以家长的身份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注册并登录,完善信息后提交申请。
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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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进入上述入口,点击【登录】按钮(注意:不要用手机打开)
2.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方式,点击【立即注册】:
3. 在【个人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实名核验。(注意:建议填写家长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