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盐田区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时间要求已经公布,家长可提前办好相关材料。
深圳户籍学生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非深户学生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
其他材料时间要求
1.深圳户籍学生
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2.非深户籍学生《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5日前;
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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