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香港探亲签注申请对象不同,办理的类型也不同,在香港停留的时长也不同,本文整理了办理香港探亲签证的申请对象及可办理的签注类型。
探亲签注类型
1.三个月一次2.三个月多次
3.一年多次
申请对象
1.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2.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3.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其未成年子女随同一起赴香港探亲的,也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
对于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停留时长
1.申请一次探亲签注的,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2.三个月多次签注的,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一年多次签注的,在香港每次逗留不超过90天。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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