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龙岗星河珑府可售人才房申请指南

2023-03-09编辑:lmy
【导语】:龙岗新一批人才住房来啦,龙岗星河珑府项目住房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申请方式见正文

房源安排

(一)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二)高层次人才、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申请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第一队列和第二队列: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申请家庭所在队列按照认购截止日(含当日,下同)的户籍、社保、年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认购时间

2023年3月8日9:00至2023年3月27日24:00

认购截止日前未线上提交认购申请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截止日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认购截止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申请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请仔细阅读认购系统的提示说明):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配售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分队列摇号排序、分队列选房。

(一)线上申请认购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购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高层次人才除外)。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二)选房方式

项目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组织选房。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高层次人才除外)。

第一队列先于第二队列选房。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的先后顺序确定,证书发放时间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其他认购申请家庭由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购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楼)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政府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咨询电话:

0755-89398999,接听时间:9:00—18:00。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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