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度大鹏新区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开放申请啦,本文已经整理好了申请条件,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吧
配租对象
(二)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三)科研机构、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注册群体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其中申请企业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应当在大鹏新区;申请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面向各类群体供应房源套数及房源配租标准(详见附件1)。本批次房源优先保障大鹏新区重点、骨干企业和挂点服务企业。
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申请认租
1.申请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7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受理方式和地址
单位住房专员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前台。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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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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