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明区优秀毕业生补贴最高可领10万元!点击正文查看详情
对留光明的高校毕业生按所获得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1的比例一次性生活补助给与,每人最高10万元。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是指光明区科研机构、企业与重点高校合作设立,发放给毕业年度优秀毕业生的一次性奖学金,包括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高校合作设立的奖学金。
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一)毕业于国内外重点高校;
(二)获得了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三)毕业后在光明区就业并将户籍从深圳市外迁入光明区;
(四)毕业后与提供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光明区科研机构、企业签订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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