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4-06-06编辑:lmy
【导语】:2024年宝安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点击正文查看报名条件、流程

报名时间

小一:6月1日—6月8日。

初一:6月8日上午9:00—6月15日下午17:00。

温馨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学位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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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所需材料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请访问宝安教育局官网首页“招生信息”专栏(http://www.baoan.gov.cn/jyj/zwgk/zsxx/)查看《宝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或可在文章末尾扫码获取)。其他最新资讯请留意宝安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非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3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父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3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中国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6月1日—6月8日;初一:6月2日—6月9日)。

2.信息初核(小一:6月9日—6月16日;初一:6月10日-6月17日)。

3.部门审核(小一:6月17日—6月26日;初一:6月18日—6月26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7日—6月29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30日—7月13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4日—7月23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4日-7月29日)。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31日前,具体日期学校自定)。


特别提醒

今年信息初核环节继续进行“云审核”,所有家长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的同时还需要上传所有资料、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具体要求请家长及时查看并学习《宝安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在规定时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并配合学校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和初核时间。

宝安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我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紧张、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供需情况,统筹调配学位资源。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它区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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