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2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幼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幼儿;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幼儿;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幼儿。其中,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在深圳居住满1年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幼儿可填报四个志愿,含公民办幼儿园。
2.志愿填报规则
居住在小区且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第一志愿优先填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第二至四志愿在本社区范围内按就近原则选择填报;未居住在小区或居住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第一至四志愿在本社区范围内按就近原则选择填报。(招生范围参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报名流程
1.家长网上预报名(6月11日9:00至6月24日18:00)
家长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电脑登录“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幼儿园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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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园初审(6月25日至6月30日)
家长根据时间安排到第一志愿幼儿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由幼儿园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审核(6月25日至7月6日)
幼儿园初审通过后,招生系统自动汇总申请材料信息,统一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
4.复核审核结果(7月7日至7月9日)
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条件的,由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通知,家长可在7月7日至7月9日到第一志愿幼儿园申请复核。
5.查询录取结果(7月16日、7月22日)
公办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7月16日,民办幼儿园公布录取时间为7月22日。家长可于7月16日开始,通过志愿幼儿园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看录取结果。注:不是家长申报了幼儿园学位就视为一定可以被这一幼儿园录取,录取一律按照排类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对没有被志愿幼儿园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向辖区教育办和周边幼儿园咨询学位空余情况。
报名材料
龙岗区2024年幼儿园报名材料入园分类办法
备注:
1.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产权证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2.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备注:
1.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产权证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2.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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