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月1日以后申请公租房都需审核财产收入,那么财产收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点击正文查看。
申请公租房收入的核对期限为申请公租房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财产价值的核对期日按照核对机构的核对期日确定。
核对内容
1.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指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类。符合《细则》规定的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相关补贴以及奖励性补助等可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2.家庭财产
财产是指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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