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最新的医保政策,取消了对医保买药的余额限制,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就可以。
10月1日实施的新政策
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范围使用。
旧政策深圳医保余额需要超过7778.15元才能买药。
具体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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