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15日,深圳公租房可以以大换小了!但是需要重新申请并且要核查财产收入,具体要求见正文
深公租房换房要求
9月15日起,深圳公租房实行最新规定,承租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可以再次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换房需重新申请
也就是说家庭人数增加的话,可以小房换大房了,但是需要重新申请排队。
需要审核财产收入
1.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2.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退房规定
申请人重新申请后选定住房,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签订退房协议,并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以内腾退原承租住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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