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深圳上小学和初中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点击正文查看详情
深圳义务教育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来深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本市义务教育学校需符合什么条件?
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要求,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需核验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一)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二)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三)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四)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