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明、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 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计划生育证明
无需提供
三、房产信息材料
在深有房:
提供房产证明
在深租房(前提是在深无房产):
1、租住合法产权住宅:
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2、住单位集体宿舍
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3、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四、实际居住申报与核查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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