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明材料
深户: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非深户: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龙岗区公证部门办理)
二、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须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提供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3年的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工作站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辖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应根据集体宿舍的房屋性质提供相应住房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等)、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适龄少年父母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在学区范围内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时,将查询到的信息填写到报名系统:在“登记房屋地址”中填写当前所居住的准确地址,在“入住登记日期”中填写在学区范围内最近连续居住的最早登记日期。
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日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三、社保材料
非深户孩子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4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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