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第1档:金额在8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台最高补贴0.7万元,新能源车每台叠加补贴1000元,补贴额度1000万元;
第2档:金额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台最高补贴1.1万元,新能源车每台叠加补贴1000元,补贴额度2000万元;
第3档: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台最高补贴1.4万元,新能源车每台叠加补贴1000元,补贴额度2000万元。
注:以上第1档、第2档、第3档燃油车消费者实际获得补贴金额为该档位扣除新能源车叠加补贴金额后的额度均分所得,新能源车消费者补贴金额在燃油车消费者补贴金额基础上叠加1000元,每位消费者所获补贴不超过该档位的最高补贴金额。
申请条件
(一)购车补贴申报人条件
通过在参加本次购车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鼓励在龙岗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申报材料
(一)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二)签署《龙岗区2023年扩大汽车消费措施》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三)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购车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
(五)新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六)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注:发票、购车合同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即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31日(含)期间,且合同签署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纸质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电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购车人姓名、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及购车金额);车辆行驶证发证时间在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以上纸质材料以A4纸型打印,加盖销售企业公章及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由汽车经销企业整理购车消费者相关资料并集中申报至委托单位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
申报流程
(一)汽车经销企业通过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的统计链接在线填报补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机动车销售发票、购车合同、行驶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补贴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
(二)申报材料接收:汽车经销企业对申报人正式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整理后集中申报至委托单位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二路天健创智中心B塔1015,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按顺序装订)。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协助统筹申报工作、负责汇总并复审符合资格的申报人信息。
(三)材料复核: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将复审后的申报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经复核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四)对外公示: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将对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分批次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复核通过的消费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产业龙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将购车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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