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招聘岗位: 辅助岗1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十八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有规划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liaoyhua@pnr.sz.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任职部门+姓名+专业”;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相关专业资质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以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面试以了解招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业务能力为主。
考试时间:在报名期间,我局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体检
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拟录取对象进行通知体检,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入职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入职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
税前月薪6000元—7000元区间 (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本公告由用工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 聘 职 位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