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设置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辅助管理专干岗位及国企员工岗位,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联合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12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3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gmlb.zpexam.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
1.光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5.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初审通过后提供,手写签名);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初审通过后提供,手写签名);
8.任职回避承诺书(初审通过后提供,手写签名);
9.疫情防控承诺书(初审通过后提供,手写签名)。
注意事项:可接受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037900-81664(智联)
(三)咨询电话
QWB202101-QWB202102岗位:请联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姜女士0755-88211195;
QWB202103-QWB202104岗位:请联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吴先生0755-88211544;
KFJT202105岗位:请联系科发集团,庾女士0755-23421443;
JFJT202106岗位:请联系建发集团,刘女士0755-88211393;
TKJT202107岗位:请联系投控集团,李女士0755-81727976。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5天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确定为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聘用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按招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确定为国企员工的聘用人选,由科发集团、建发集团、投控集团分别签订劳动合同,按招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拟聘人选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七、递补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递补: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二)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八、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科发集团、建发集团、投控集团共同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