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编制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1年选聘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详见下图,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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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市内外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文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且符合本次选聘公告及“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最高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年限等涉及资历条件、获取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pcjs.zpexam.com。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6-0755-83037888-81705。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9:00至2021年5月30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确定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在指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应聘者,均列为资格初审人员。报名采取诚信申报的方式,资格初审由学校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择优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未纳入考核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信息、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开具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前)。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前)。
(5)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等。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及资格复审的结果为准。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及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现实表现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的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程序负责办理相关聘用审批及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祝老师,+86-0755-29106614
梅老师,+86-0755-23468015
本公告由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