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及职位
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引进66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龙岗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教师。具体职位见《龙岗教育系统2021年高端教育人才选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报考者均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除深圳市龙岗区教师发展中心的2个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外,其他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1类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属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为50周岁以下;第2、3类、其他类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第4类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获得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第1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者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岗位满2年及以上。
第2类: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第3类: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第4类: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
其他类: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奥林匹克金牌主教练员。
如引进人才符合资格条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认定和补助。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待遇及政策
原则按《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的对应层级标准执行,其中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第1-4类引进人才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0、60、30、10万元(税后)补助,其他类的40周岁以下的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参照第4类,除此以外的其他类补助标准待定。
四、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龙岗区人才有关政策,人才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第1-4类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其他类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18:00,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