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028名。其中深圳考区共有240个岗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9名。包括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科学馆等市属事业单位,以及深圳市福田区统战事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发展中心等区级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考试网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
(二)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六)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省直驻上述各地事业单位岗位。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方式
(一)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6:00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之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至7月30日16:00
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三)准考证下载
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起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2.报考指南
3.各考区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