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龙岗区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岗位要求见《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基层或党务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困难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
7.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9:00-7月18日18:00.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szkscp.com.cn。
五、资格审核
报名阶段由报名系统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通过系统资格审核,但在后续过程中发现考生实际条件与招录职位相关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薪酬待遇
根据《龙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招聘人员主办类薪酬档次确定为第19档、辅助类薪酬档次确定为第35档。
七、其他信息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3.岗位条件中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如本人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不得报考该街道所有职位。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7.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工作日):0755-2891145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