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2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公告

2022-02-18编辑:C
【导语】:深圳龙华区委组织部发布《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2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公告》,为进一步充实龙华区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专业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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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0日16:00-2022年2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入口:关注【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招聘】获取报名入口

三、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龙华区2022年2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报名表》(点此下载),所有信息均需完整填写,包括个人照片及落款签名;

(3)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证明的照片;

(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照片;

(5)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相关证书照片或岗位要求相关证书、证明照片(若岗位无相关要求本项可不提交);

(6)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照片(点此下载)。

四、温馨提示: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此进入)进行在线验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择优筛选

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里,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履历等方面,按照岗位匹配程度,择优确定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相关人员。未被确定为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采取笔试、面试、评审等多种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七、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和考察

由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八、确定聘用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区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55-8672715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9450163 / 28949259

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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