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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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区直、街道、市直驻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公检法系统)。中央、省直驻深单位设在区、街道的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我市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驻深单位人员也须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
4.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学历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对于不符合职位专业要求,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的,经单位审核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要求;
8.身体健康。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点此查看)并附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公务员需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六、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确保笔试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笔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课程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各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随意阻挠报名,不得妨碍遴选工作正常开展。遴选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不得主动放弃。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考试院专栏发布,并在市直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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