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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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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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9:00至4月5日(星期三)18:00。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四十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条件;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列入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黑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报名后,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南山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备选库”。
3.报考人员应当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填写信息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能参加笔试。
4.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的,须在2023年3月27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3年3月2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验年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3月27日,按周年计算。
6.同一招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满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在线笔试+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在线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应当自行配置好具备摄像、麦克风、扬声器和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和手机,并保持网络通畅。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附加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题,附加题为写作题。
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附加题作为评价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的参考依据,不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9日(星期日)10:00至12:00。参加笔试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看笔试链接和操作指引,在笔试正式开始前调试好计算机和手机。
3.参加笔试人员可在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12: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看笔试合格线分数和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笔试成绩同分考生不受倍数限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招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其他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不足3倍的,合格考生均可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在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12:00至4月16日(星期日)18: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中未体现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填写《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承诺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可在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2:00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从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笔试成绩同分考生同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根据结构化面试和面谈表现综合评定。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排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用工单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排名。
进入面试人员可在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2:00后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总成绩、岗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相关信息。
体检与考察
依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须在用工单位要求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在线考试操作指引,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黑名单”;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332299855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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