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区直单位临聘人员岗位;
第二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主办类及负责人类岗位;
第三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辅助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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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
4月6日16:00(周四)至4月12日18:00(周三)。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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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前2天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报名比例不足1:10的岗位,如无此类岗位则不发布。
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资格审查进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阶段。
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18日18:00。
考试确认网址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系统、短信等形式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指定网址,按要求确认参加考试,未进行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10:00后。
已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不开通准考证打印通道。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岗位要求、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
2.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考生需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考生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4月6日)。
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所报招考岗位5Y(含本数)之内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考岗位5Y之外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
面试由新区组织人事局统筹组织,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入围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由用工单位根据岗位匹配程度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
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拟聘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将考试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用工单位负责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工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用工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单位(含各社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新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地点工作,新招聘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及日常安排。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
(二)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新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核定工资薪酬,每年可免费进行1次健康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他事项
(一)对于A类、B类考生,如同意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的,视为已通过大鹏新区编外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可适当简化程序聘用,具体如下:
1.半年内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并已参加面试的考生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如招聘岗位的同类别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类别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由用人单位简化程序组织面试。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