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7月公开招聘

2024-07-30编辑:lyt
【导语】: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一)招聘对象福田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技师、护士等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福田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技师、护士等26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受 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 生、肄业生;

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 (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需要《报名表》(见附件2)和《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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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开始接受报名资料,岗位表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由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 资源部进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报名规定的材料原件于指定日期前 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若无法到达现场考生可通过发
送规定材料扫描件至邮箱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 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 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资
格终审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短信通知。在考核成绩60 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
定体检人选,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入图体检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
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应届毕业生由 所在学校、学院组织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社会人员由原单位人事, 组织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见附件4《政治审查及背景调查表》)。

2.深圳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

资格终审,经终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福田区妇
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
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31日。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 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 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核或录用资格,有伪 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 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领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 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录用人员应按期到岗,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 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考名额,可从符合相 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将继续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755-8383022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2号深圳市福田区妇幼
保健院住院部大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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