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单位参保
以下组织、单位、人员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
4.临聘人员所属的国家机关、
5.事业单位、
6.个体经济组织
个人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深户人员
2、本市户籍到市外就业的人员。
二、非从业居民
1、年满18周岁: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未在学校就读,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无业人员;
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医疗保障的深户人员。
参保材料
单位参保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2、开户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参保
1.数码照片回执。
在深圳新参保人员或当前持有磁条卡的参保人:
提供数码照片回执
注意:1.回执上需填写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目前持有社会保障卡(IC卡)的人员可不提供数码照片回执。
默认使用申办人办理IC卡时的照片
(如原IC卡照片采集时间超过五年的建议更新,以免因容貌变化影响就医或其他业务的办理)。
2.有效证件。
(1)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3)外国人需提供:
护照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4)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代办需要提供:
委托人于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及委托声明。
参保流程
单位参保
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办理材料。
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 。
个人参保
线上办理
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https://sipub.sz.gov.cn/hspms/,登录个人账户。
第二步:在线办理栏目中,点击个人参保管理,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第三步:按照指引如实填写相关的资料,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数据,符合条件的,秒批办理。
线下办理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首次申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4、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
带上以下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①户口簿、
②《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③《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
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参保时间
单位参保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个人参保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
参保费用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