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个税是怎么计算的(附税率表)

2020-12-15编辑:Renee
【导语】:2020年深圳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怎么算,请看正文!

2021年深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在深工资、薪金所得均可适用。个税计算是阶梯式,收入越高,意味着要缴纳的税费就越高。在个税法中,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多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九项所得对应不同的税率表或扣率表,为了避免计算出现混淆的情况,分类归纳如下:

一、计算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到手工资=工资收入金额-应纳税额

二、税率表

(一)居民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方法1:并入综合所得

方法2:按月单独计税

不同工资,不同的奖金,算法选择的不同,那么缴纳税额也不一样。

举例一:某公司主管2020年每月发放工资10000元,允许扣除的社保等专项扣除费用为1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元,2020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不考虑其他减免或特殊因素

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36000-1000*12-2000*12-5000*12=60000,适用税率为10%,全年总应纳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若选择按月单独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2000-5000=2000元,适用税率为3%,全年应纳税额=2000*3%*12=720元

全年应纳税额=720+1080=1800元

由此可知,这两种方式差了1680元

举例二:某公司员工2020年每月平均发放工资5000元,允许扣除的社保等专项扣除费用为5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元;2020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不考虑其他减免或特殊因素

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12+36000-500*12-2000*12-5000*12=6000元,适用税率为3%,全年总应纳税额=6000*3%=180元

若选择按月单独计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2000-5000<0(无需纳税)

全年总应纳税额为1080元

由此可知,这两种方式差了900元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二)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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