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多退少补。
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10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三步搞定预约!

常见问题汇总
1.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2.纳税人在3月1日汇算期开始后才注意到可以预约办税,此时再预约还来得及吗?
3月1日至3月20日,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选择未约满的任意日期预约即可。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纳税人也可以不预约,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年度汇算。
3.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单位会分批分期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4.夫妻或离异夫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如何申报?
在进行个税汇算时,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商量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填报比例,其中一方填报了100%的专项扣除,会导致另一方被系统拒绝并因此产生额外税费。人财税政策研究者、战略人力资源专家瞿剑峰表示,离异夫妻在填写相关专项扣除时普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要提前进行协商和沟通,确认好两人各自的填报比例。”其实,不仅是离异夫妻会有这样的问题,即使夫妻也会因没有商量,而各自填写,重复或导致比例超过100%,不但会补缴税款差额,还要承担一定的应征滞纳金。建议员工所在的企业应增加人力资源税务管理工作,在每年的11月底,就要提醒员工及时准确填报各项个人专项扣除,并对个人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5.非独生子女家庭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如何申报?
据悉,父母其中一位年满60岁,纳税人即可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怎样计税方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计税方式: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据悉,该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一般来说,员工平均薪酬在万元以上,单独计税会更划算一些。如果你所在的公司采用的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那么员工就有可能多纳税。如A公司小王,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元,年终奖30000元:按单独计税,小王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