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重疾险由原来的30元升为XX元/人/医保年度,具体的费用请看正文分享。
参保费用
39元/人/医保年度
保障待遇
待遇一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深圳市医疗救助人员在享受重疾险住院待遇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万元调整为2千元,支付比例由70%上调到80%。
待遇二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中在深圳市外医疗机构购买的药品按不高于深圳市供应价格的标准,由平安保险按上述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