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盐田区8月17日有放出一批人才房,88家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申请条件和员工入住条件请看正文处分享。
人才房由企业申请认租,然后再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配租对象
各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其中第一类企业名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第二类企业名单由区科技创新局认定: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
1.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盐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实际运营时间满一年,并承诺五年内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不迁离盐田区
3.应遵循诚信原则,申请人才住房时企业不存在被列入国家、省、市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情形,以深圳信用网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信用核查报告、盐田信用网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等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房地产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二、员工入住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在盐田区企业(单位)工作
3.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安居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轮候,企业应优先将人才住房配租给在户籍轮候库中轮候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