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2021年社保的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那么“五险”的缴费基数具体是多少呢?
养老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941元
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即2200元
医疗保险
一、一档医保
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
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4860元
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6972元
二、二档医保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1620元
三、三档医保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1620元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4860元;
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即2200元
失业保险
本市最低工资,即2200元
工伤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