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在官网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住房视为民生之要,安居视为发展之本,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民生幸福城市。
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力争达到 17.5 平方公里,力争每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规划期前三年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五年总量的 70%。
十四五居住用地供应结构表:
十四五居住用地供应时序表:
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
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规划期内计划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
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建设筹集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
十四五住房建设筹集时序表:
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分配住房 65万套(间)。其中,供应商品住房31万套;供应分配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供应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供应分配住房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探索建立公共住房跨区调剂机制,鼓励各区加大公共住房供应分配力度,分区分类逐步缩短公共住房轮候周期,促进供需平衡。
十四五住房供应分配时序表:
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每年供应的租赁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比例不低于10%,并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
加大产业园区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土地和房屋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立健全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实施机制,通过区政府、村集体股份公司、大型企业合作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坚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与货币补贴并举,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多措并举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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