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二次补录报名仅限2022年已在我区小一、初一招生系统报名申请公办学校,且各项资料最终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结果通过而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录取办法
录取仍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补录名额
一、坪山区2022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
二、坪山区2022秋季公办初中一年级二次补录计划表
补录时间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们,务必在2022年7月27日20:00至7月28日20:00凭第一次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报二次补录志愿学校。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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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明:采集儿童出生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少年儿童页、户口本父亲页、户口本母亲页。
(2)住房证明:根据家庭情况对应采集购房类、租房类、特殊住房的资料:
①购房类:房产证的房产证内页;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页、不动产证登记时间页;购房合同(安居房合同)的合同编号页、权利人页、具体房屋地址页、权利人与售房单位签字盖章页。
②租房类:《房屋租赁凭证》;小产权房《居住登记查询单》(或租赁信息)。
③人才房/公租房类:人才房的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租赁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个人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该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门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公租房的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④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按指南“申请材料-特殊住房”要求采集有关材料,同时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原件。
(3)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社保卡(须有电脑号)或社保参保证明(须有电脑号)。
其他补充说明:
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港澳籍的,应按非深户籍采集住房证明、社保证明外,还需采集亲属关系公证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因疫情影响导致暂不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补充提交。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的,应按儿童户籍采集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社保证明外,还应采集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如人才证书、现役军人证等。
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家长应配合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如离异家庭,应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使用合伙购买的产权房证明的,应提供产权其他方的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书;使用祖辈商品房的,应提供祖辈户口本或祖辈关系证明等。
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1、网上申请(小一/初一:7月26日10:00-8月1日18:00)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申请系统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小孩、父母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深户籍提供)。材料上传格式为JPG)。
家长登录“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网站”-“家长服务通道”点击“龙华区小一民办报名/龙华区初一民办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
2、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8月2日-8月19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3、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8月20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小一/初一:8月21日-22日)
各民办学校接受新生注册。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学位。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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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补录报名指南: